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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律师事务所常鸫旻律师团队正式签约“丰台区花乡乡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运行及法律保障”项目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5日
         2018年5月25日,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常鸫旻律师团队正式签约“丰台区花乡乡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运行及法律保障”项目。




        4月下旬,丰台区花乡农工商联合总公司 “丰台区花乡乡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运行及法律保障”项目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官网发布了项目编号为ZRGY-CCGP-18040110的招标磋商公告,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作为适格响应主体,报名参加投标,并为此积极准备投标响应文件。5月8日,金台所按要求递交了响应文件。在有大成、兰台、中伦文德、嘉润、中闻等11家律所参与竞争的情况下,金台所脱颖而出。5月11日政府采购网公布了招投标结果,我所投标磋商成功。  


                     
 
        5月 25日,金台所与丰台区花乡农工商联合总公司正式签订产权改制法律服务合同。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改革的目标就是要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实现这个改革目标,必须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这个新型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边界清晰、集体产权关系明确的股份合作经济。是个人积极性与集体优越性得到有效结合的新型集体经济,是更具活力和凝聚力的农村集体经济,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本市目前已有21个乡进行了乡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而对于全市而言还不足30%,乡级产权制度改革依然任重道远。
 
 


        2011年10月14日,金台所曾接受花乡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委托,与其签订了产权改制法律服务合同,在近两年的时间内,参加了一系列系统的改制工作,受到委托方的好评。但由于委托方的原因,改制中断。此次,按照北京市、丰台区两级政府的工作安排,花乡的乡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将应于2018年底完成,且已纳入到政府今年的折子工程。
 
        此次投标响应磋商的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常鸫旻律师与团队成员张广才律师、李哲律师加班加点制作响应文件。在皮剑龙主任、杨宏律师、乔占祥、郭卫东等律师的大力支持下,团队成员仅用6个工作日,就完成了从去市司法局、市律协开具相关证明,到按照招标公司文件要求,制作规范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全部工作过程,制作完成227页的响应文件参与投标。最终,竞争中标,正式成为该项目的法律服务供应商。
 
        此次投标工作,除了工作团队的努力付出外,还得到了金台所行政主任郭卫红、财务魏杰、前台胡伟伟等方面的大力协助,彰显了金台律师事务所的集体力量和团队风采。下一阶段,该项目团队成员将正式开始具体的法律服务工作,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继续树立金台律师事务所在业界的良好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