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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廊坊)律师事务所取得河北法院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资格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31日
       2022年5月12日,河北省高院发布《关于河北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北京市金台(廊坊)律师事务所取得了河北法院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资格。
       在申报过程中,总所破产团队及负责人陈家康律师对金台(廊坊)所申报二级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工作给予了具体指导。金台(廊坊)所与北京金台总所对接协调迅速,得到了北京金台总所的大力支持,高效率完成了申报所需的各项资料。
此次入选河北法院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是北京金台总所及金台(廊坊)所丰富的破产实务经验及深厚的法律专业能力的见证,是北京金台总所与分所强大的团队协作能力的展现,更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金台品牌的信赖!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系200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首批指定的100家破产案件管理人之一。在2018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100家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基础上删减至50家,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仍然入围管理人名册。近三年,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参与破产、强清类案件数十件,有些破产案件非常复杂,涉及债权人众多,对外投资的分、子公司高达上百家,清理难度特别困难,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克服种种不利局面,利用各种有效方式,积极推进破产工作,从而取得了良好成果,为债权人争取了利益的最大化。

       今后,北京市金台(廊坊)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依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总所专业的破产业务实力,同时不断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更好地为企业提供破产清算服务,做好管理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