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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金台律师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31日
       2022年5月24日,北京市司法局经审核后,作出京司审(2022)570号《关于批准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决定》,批准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由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种规范、科学的律师所运营模式,有利于律师所抗风险能力的提升,促进律师所对广大客户承担起更强的责任,有利于律师所实现长期发展,走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道路。

       金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1月,至今已有26年,是北京市设立早、规模大、实力强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金台律师所总部设在北京,并在上海、天津、武汉、郑州、太原、合肥、石家庄、呼和浩特、海口、扬州、廊坊等地设有十余家分所,拥有律师、员工三百余人。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体金台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承“金律仁义真,台固法治行”的服务理念。致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外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专业服务。